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支持参保职工提高职业技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的,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根据职业资格等级领取最高2000元的职业技能补贴。
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申领方法:
(1)如何查询当地是否有政策政策
可通过人社部官网查询
不排除没有上网的政策。如果找不到当地的,可以打电话给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室。
(2)具体怎么领
1、到户口生源地社保局/缴纳社保的社保局
2、去社保大厅自助机查询打印证书和证书原件
3、社保局领取《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农业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6、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程序:
(一)职工应当自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网上查询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比较。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申请后,应当直接向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者社会保障卡发放补贴资金。
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按照方便、快捷、安全、审慎的原则,制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和审核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方法,并主动向社会公开。